政务邮箱: 用户名 密码
English RSS订阅 掌上宜春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关于宜春市2011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更新时间: 12-02-24 17:23:00 字体:【  

——2012年2月14日在宜春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1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市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2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1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全市各级财政坚持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沉着应对国内外极为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努力培植财源,大力组织收入,优先保障民生,着力深化改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事业发展得到较好保障,圆满完成了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

——突出赶超发展,财政收支规模持续壮大。收支总量实现三年翻番。201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49.1亿元,增长38.2%,年增收首超4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2.3亿元,增长39.3%。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均列全省第三,增幅排位均前移六位。财政支出首次突破200亿元,达到215亿元,增长25.3%。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均实现三年翻番。市县财政纷纷跨上新台阶。实现县县财政收入过4亿元,其中过10亿元县市区占6成。丰城市首次突破30亿元,达到34亿元;樟树市首次突破20亿元,达到23.2亿元;高安市首次突破15亿元,达到15.5亿元;上高县、万载县首次突破10亿元,其中万载县超预期实现6亿元到10亿元的大跨越,成绩难能可贵。市本级首次突破18亿元,一年增收近8亿元。乡镇财政实现新突破。全市财政总收入过1000万元乡镇(街道)167个,比上年增加20个,其中,过5000万元乡镇(街道)36个,比上年增加15个,过亿元乡镇(街道)达到9个,过2亿元乡镇(街道)达到3个。

——突出财源建设,科学生财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各级财政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全力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财税环境。2011年,全市安排各类支持企业发展资金14.1亿元;全市共发放小额贷款5.1亿元,支持个人创业贷款3.9亿元,创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为全市中小企业引进项目资金5136万元,进一步夯实财政增收基础;成功为经开区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争取到财政部清洁发展委托贷款5000万元;为全市工业园区争取到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奖代补省级补助资金840万元等。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壮大。2011年,全市年纳税过亿元企业达到7户,其中:四特集团年纳税首次突破5亿元,济民集团年纳税首次突破4亿元,接近5亿元。

——突出民生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发展。2011年,全市民生支出达15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0.2%,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民生工程八大方面97项指标和公共财政政策70件实事。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达到16.8亿元;累计完成“校安工程”投资4亿元,现已竣工学校达到530所;配套安排城市、农村低保资金6636万元,提高了城市、农村低保补助标准;配套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500万元,为8556户困难群众改建、新建住房;全市共拨付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482万元,继续支持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拨付市属高校国家助学金1174万元,助学人数4890人;全市安排低收入群体财政补贴配套资金1922万元,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7373名手工业联社未参保人员、3820名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14524名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了生活补贴;通过财政补助,对全市341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41名白血病患者进行了免费救助。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突出改革创新,科学理财能力得到提升。部门预算改革在全市全面推行,市本级32个政府工作部门实现上会审议。全市基本形成了覆盖全面、管理有效的国库管理体系,特别是铜鼓县还被列入全省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县。全市共清理撤并财政专户961个,清理归并后各级财政专户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数之内。政府采购实现“管采分离”,全市实际采购资金7.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4亿元,节约率达15.6%。借助信息管税平台,实行重点税源动态管理,税源监控初显成效。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制度,市本级共审核工程决算项目376项,审定资金10.5亿元,核减各种不合理资金7243万元。“金财工程”大平台全面上线,资金管理愈加规范。市本级非税收入全面推行了“以票管收、收缴分离”,财政票据实行电子化管理。

2011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执行数149.14亿元,比上年增长38.2%,一般预算收入执行数92.34亿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17.1%,比上年增长39.3%。一般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75.5亿元,完成预算的111.7%。其中:增值税1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营业税23.4亿元,完成预算的117.9%;企业所得税8.2亿元,完成预算的124.5%;个人所得税1.8亿元,完成预算的119%;其他税收收入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非税收入16.7亿元,完成预算的149%,其中:专项收入2.8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4亿元,罚没收入1.8亿元,其他收入1亿元。

2011年全市财政支出执行数215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5.3%。剔除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支出等,地方财政支出执行数为119.3亿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13.3%。支农、教育、科技支出同比分别增长24.9%、48.9%和33.5%,均高于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19.8%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地方财政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主要是市、县一般预算收入超收安排所致。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市级(不包括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本级、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下同)财政总收入执行数9.54亿元,比上年增长57.2%,一般预算收入执行数7.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4%,比上年增长69.3%。一般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其中:增值税26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5%;营业税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1%;企业所得税51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个人所得税30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5.8%;其他税收收入94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1.3%。非税收入78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0%,其中:专项收入266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782万元,其他收入363万元。

2011年市级财政支出执行数25.6亿元,剔除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支出等,地方财政支出执行数为1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7%。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8.4%;国防4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7.7%;公共安全93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8%;教育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9.6%;科学技术27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7.5%;文化体育与传媒18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7.4%;社会保障和就业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3.5%;医疗卫生76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0.5%;节能环保7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4.8%;城乡社区事务81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2.3%;农林水事务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5.9%;交通运输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7.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4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9.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8.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0.9%;住房保障支出8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2.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5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9.1%;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4.3%;其他支出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76.3%。支农、教育、科技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5.2%、34.3%和38.2%,均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3.5%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中,部分支出项目超过预算,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预留安排资金在支出后相应列入相关预算科目,部分支出项目资金从其他项目支出中调整至有关项目,以及超收收入安排支出至相关预算科目所致。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一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总量偏小,收支结构仍然不够合理;“领航”经济的大企业、大项目不多,新兴产业经济总量尚小,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还不够稳固;财政刚性增支因素较多,收支平衡的压力较大。这些都需要我们在2012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中,坚持用赶超发展的思路认真研究,积极解决。

二、2012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2012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市经济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宜春”的总目标和“保增长、兴产业、惠民生、促和谐”的总要求,坚持“稳中快进、难中取胜”,聚力培植财源,做大做优财政蛋糕;倾力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建设“幸福宜春”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依据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我们编制了2012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2012年市级总预算草案

2012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08.9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一般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90.5亿元,其中:增值税14.9亿元,营业税28.2亿元,企业所得税9.8亿元,个人所得税2亿元,其他税收收入11.1亿元;非税收入18.3亿元,其中:专项收入2.9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5亿元,罚没收入1.9亿元,其他收入1.1亿元。

上述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对市、县的税收返还等补助收入,减去上解省财政支出等,2012年全市预算财力为136.9亿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36.9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7.7亿元;国防1959万元;公共安全8.3亿元;教育38.4亿元;科学技术850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1亿元;医疗卫生9.3亿元;节能环保1亿元;城乡社区事务5.9亿元;农林水事务12.3亿元;交通运输1.4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4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88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1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亿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2776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8亿元;其他支出7.6亿元。支农、教育、科技支出分别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34.7%、42.9%和42.5%,均高于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19.3%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以上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的同级预算报市后,再汇编2012年市级总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12年市级预算草案

1、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2年市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7.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一般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6.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5%。其中:增值税33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8.5%;营业税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4.4%;企业所得税67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1.1%;个人所得税38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4.9%;城市维护建设税471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2.1%;契税81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3.9%;其他税收收入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5%。

非税收入88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其中:专项收入291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209万元;罚没收入307万元;其他收入411万元。

上述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对市级的税收返还等补助收入,县(市、区)结算上解收入,减去上解省财政支出后,市级预算财力为12.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2.6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4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5.3%;国防47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0.5%;公共安全9788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7%;教育2.2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46.9%;科学技术3577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38.9%;文化体育与传媒2292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33.6%;社会保障和就业1.4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8.6%;医疗卫生7817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2.3%;节能环保734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7%;城乡社区事务8328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4.3%;农林水事务1.3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9.6%;交通运输2035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降低89.3%,主要是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明月山机场建设支出1.7亿元,剔除此项不可比因素,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52.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295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5.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05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4.7%;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34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7.1%;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8.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545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3.2%;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2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62.5%,主要是增加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7282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降低73.8%,主要是按照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的要求,将原来列入其他支出的部分项目列入了具体科目。支农、教育、科技支出分别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19.6%、46.9%和38.9%,均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5%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2012年市本级预算支出安排在坚持公共化、均等化、规范化和厉行节约原则的同时,贯彻共同过紧日子的思想,一切从紧安排,除了人员和公用经费按标准规范安排外,落实到部门和单位的一般性项目原则上维持上年安排数不变。增加的经费安排,主要突出“四个优先保障”,即优先保障个人经费、优先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优先保障民生工程、优先保障到期需偿还的政府债务支出。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2年市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亿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6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60万元,育林基金收入18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545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63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可安排收入总计3.6亿元。

2012年市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6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2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630万元。

(三)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草案。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2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12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33万元。2、支出预算123.33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107.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49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直接成本支出0.3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83.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30.17万元,医疗卫生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2万元。具体收支情况见2012年宜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请审议。

(四)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本级和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预算草案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本级和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预算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1、宜春经济开发区预算草案

宜春经济开发区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是:(1)一般预算收支安排。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1%,其中:税收收入3.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2%,非税收入9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9.8%。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预算可安排财力4.1亿元,相应安排支出4.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64.1%,其中:安排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支出8820万元。(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7亿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6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中:安排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支出1.1亿元。具体收支安排情况见宜春经济开发区2012年预算草案。

2、宜阳新区本级预算草案

宜阳新区本级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是:(1)一般预算收支安排。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其中:税收收入1.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非税收入4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9.9%。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预算可安排财力1.3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1.8%,其中:安排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支出4000万元。(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0.7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基金预算可安排收入12.2亿元。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2.2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中:安排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支出7.7亿元。具体收支安排情况见宜阳新区本级2012年预算草案。

3、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预算草案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是:(1)一般预算收支安排。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43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1%,其中:税收收入23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7%,非税收入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3.3%。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预算可安排财力581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58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6.5%,其中:安排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支出1000万元。(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亿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收支安排情况见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2012年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2012年财政工作既有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利因素。从有利条件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确定了2012年经济工作总基调是“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稳定,将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良好契机;另外,我市近年来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全力以赴主攻工业,千方百计推动产业升级,一批重大产业和重点项目积蓄了一定的发展能量,将为财政增收奠定较好的基础。从不利因素看:2012年,国际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增速减缓,国际市场需求萎缩,经济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上升,对我市经济发展将产生一定压力;国家还将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并从2月1日起取消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水利、文化投入要按规定增加,机关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提标等刚性支出需求猛增,财政支出压力非常大。

为此,全市各级财政要树立信心,抢抓机遇,勇于进取,争取2012年财政总收入在去年完成149.1亿元的基础上增长20.7%,达到18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0.7%,达到111.4亿元;财政支出达到250亿元;全市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继续提高,支出结构更趋合理,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把握机遇,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2年预算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幸福宜春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圆满完成预算任务,意义重大。全市各级财政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总体目标,坚持“稳中快进、难中取胜”的总基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经济发展,培植财源。一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企业、重大产业发展。市本级继续安排工业及锂电新能源、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发展;各县市区也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主攻重大项目,推进产业升级,力推“决战工业园,跨越两千亿”活动,加快重大产业发展。二是优化财税环境。实施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财税政策及服务措施40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对工业园区企业,继续落实好各项扶助政策;继续做好小额贷款发放和贴息工作,鼓励和扶持创业。三是做强信用担保平台。增强市信用担保中心扩张能力,积极创新担保业务品种,挖掘担保优质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锂电新能源、高科技等新兴企业信贷投放和担保服务,努力培植新兴财源。

(二)抓收入征管,挖潜增收。一是强化依法征管。依法规范税收征管,不断完善评税机制,加强税收清理,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二是强化分析调度。继续完善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制度,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工业园区的税收分析调度,准确把握收入情况,确保收入均衡入库。三是强化税费清查。建立市、县税收稽查联动机制,重点加大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宾招、休闲、娱乐等行业税收稽查,开展对房地产业税费清理。四是强化信息管税。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管税平台作用,广泛开展部门联动护税协税,积极探索与部门网络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抓改革创新,精细管理。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市本级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约束,同时要加强对县市区部门预算编制指导。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现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所有县乡、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要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开展新一轮中心城区财政体制调整。在统筹考虑袁州区、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发展、建设等任务基础上,针对性作出体制调整,建立起明晰、高效、共赢的市、区新财政体制,促成市、区财政共同发展格局。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探索试编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纳入政府预算体系。创新中心城区土地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土地资金管理模式,实行中心城区土地统一收储、统一出让、统一缴库、统一结算。进一步强化城市国有资源控管。充分发掘和盘活城市国有资源,强化城市国有资源变现收入预算管理。着力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资金跟踪问效机制,有重点地推进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考评。

(四)抓支出重点,力保民生。在巩固现有公共财政政策和民生工程实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财政总支出的七成用于民生。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的规定,确保财政教育支出达到省下达指标要求;加大科技投入,继续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以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大文化投入,完善促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加大农业投入,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水利建设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认真实施居民收入倍增、扶贫济困、安居宜居、社保普惠、产业富民、蓝天碧水、公共服务、道路畅通、和谐平安、固本强基等幸福宜春“十大工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坚持量力而行,开源节流,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圆满完成2012年各项预算任务,关键在落实。全市各级财政一定认真贯彻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经济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从开年抓起,一以贯之,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幸福宜春作出新的贡献!

附:

财政相关名词术语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个预算,即:公共财政预算(经常性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这四个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公共财政预算(经常性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其收入不归属任何部门,而归属一级政府。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5、社会保障预算:是指国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给,以便实现国家社会保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编制的预算。

6、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7、财政总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与上划中央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8、地方财政收入:也称作一般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收入即为地方财政收入。

9、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10、非税收入:是指政府在税收、债务收入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12、一般预算支出:指政府对集中的一般预算收入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3、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4、财政经常性收入:指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取得的财政收入。根据财政部预字[2004]20号文件规定,原则上包括: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②中央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③中央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5、校安工程:全称为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16、“一卡通”:全称为惠农补贴“一卡通”。就是将国家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各种财政性补贴资金,实行“一户一折一号”管理,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入农户个人存折帐户的兑付方式,然后由农民自己到金融部门领取,从而防止资金通过部门和基层单位甚至个人发放带来的滞拨、克扣、挪用现象的发生。

17、信息管税: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18、金财工程:是我国正在实施的电子政务战略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以覆盖各级政府财政管理部门和财政资金使用部门的大型信息网络为支撑,以细化的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所有财政收支全部进入国库单一帐户为基本模式,以预算指标、用款计划、采购定单以及财政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和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跟踪分析为预算执行主要控制机制,以出纳环节高度集中并实现国库现金有效调度为特征的先进信息管理系统。

19、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在我国,除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四省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外,仅中央政府能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20、财政体制:是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

21、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科学化管理,是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把握财政管理的客观规律,遵照财政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发挥管理人员的积极作用,提高管理的实效性;财政精细化管理,是指要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管理,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效能。

22、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

2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24、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5、“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6、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省政府决定在2009-2012年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并出台了实施意见。市政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相应出台了市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实施意见,决定从2009年至2012年,通过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大力提升宜春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新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宜春经济科学发展、赶超发展,即:主攻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培育50个创新型企业、实施50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设5个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办好5个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培育一批优势科技创新团队。

27、三项法定支出:是指各级财政支农支出、教育支出、科技支出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规定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农业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全国研究开发经费应当占国民生产总值适当的比例,并逐步提高,同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全国研究开发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具本比例,由国务院予以规定。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截留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

28、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这项规定被通俗地称为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打印本页】【我要纠错】【关闭窗口】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联系我们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bet365娱乐场下载 赣ICP备06000141号 赣公网安备 3609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