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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市2012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更新时间: 13-01-10 15:15:00 字体:【  

--2013年1月6日在宜春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宜春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2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3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2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沉着应对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影响,大力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坚持赶超发展,做大做强经济总量,集中财力向民生、重大项目和幸福宜春建设倾斜,为促进宜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保障,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跨上新的台阶。全市财政总收入跨越200亿元台阶,完成200.36亿元,增长34.3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原一般预算收入,也称地方财政收入,下同)突破百亿元大关,完成132.43亿元,增长43.41%,两项收入增幅均居全省前列。实现县县财政总收入均过5亿元,超10亿元县(市、区)达到8个,比上年增加2个。丰城、樟树、高安分别跨越40亿元、30亿元、20亿元台阶,袁州、上高跨越15亿元台阶,奉新、宜丰跨越10亿元台阶,靖安、铜鼓双双跨越5亿元台阶。
  --生财抓收举措富有成效。2012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夯实财源,促进增收。继续安排1200万元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三年强攻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550万元旅游发展扶助资金等,支持重大产业发展、县(市、区)工业园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切实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加市信用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提升担保资质,全年承保总额超过3.5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在努力培植财源的同时,严格收入征管。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税收联合稽查工作实施方案》、《宜春市开展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等七个加强征管的文件,进一步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费稽查的“四位一体”征管体系,制止恶意偷逃、拖欠税费行为,确保财政收入“颗粒归仓”。
  --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原一般预算支出,下同)达268.36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方面支出189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42%。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八大方面91件实事和公共财政政策七个方面50项实事。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达19.15亿元,全面涵盖惠农补贴项目22大项、59小项;全市累计完成“校安工程”投资6.56亿元,已竣工学校658所;拨付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457.6万元,继续支持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惠及群众超过700万人次;安排就业专项配套资金6245万元,完成就业培训44390人;支付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3988万元,扶持11209人创业;全市安居工程开工建设32227套,竣工31537套;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出台《宜春市中心城区社区经费保障实施办法》,市级新增安排300余万元,强化了中心城区社区经费保障;通过财政补助,为1587例尿毒症患者、319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1880例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免费治疗。所有这些,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财政管理不断精细规范。出台《市政府业务归口项目经费操作规程》,规范了财政项目资金审核拨付;试编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市、县、乡全面实施;公务卡改革向县市区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实现“管采分离”;制定出台了《宜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宜春市公路项目融资资金管理办法》、《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宜春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财政资金管理;组织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等14项民生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政府工程项目评审工作,2012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减各种不合理资金3688万元;对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摩下乡、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民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收缴违规资金628万元;出台了《宜春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2012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执行数200.36亿元,比上年增长34.3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数132.43亿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21.58%,比上年增长43.4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100.75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3%。其中:增值税14.15亿元,完成预算的94.54%;营业税32.49亿元,完成预算的115.12%;企业所得税10.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3%;个人所得税1.61亿元,完成预算的77.62%;其他税收收入14.43亿元,完成预算的129.17%。非税收入31.68亿元,完成预算的172.69%,其中:专项收入3.6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42亿元,罚没收入4.47亿元,其他收入10.11亿元。
  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数268.3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4.81%。剔除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支出等,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数为160.43亿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17.16%。农林水事务、教育、科学技术支出比上年分别增长30.75%、44.29%和28.46%,均高于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18.13%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主要是市、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安排所致。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市级(不包括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下同)财政总收入执行数12.41亿元,比上年增长30.0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数1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7%,比上年增长41.6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6.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59%。其中:增值税25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3.86%;营业税3.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1%;企业所得税86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72%;个人所得税23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2.06%;其他税收收入1.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31%。非税收入3.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52%,其中:专项收入359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505万元,罚没收入3003万元,其他收入1.77亿元。
  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数27.37亿元,比上年增长6.91%,剔除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支出等,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数为16.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65%。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6.33%;国防4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4.26%;公共安全1.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9%;教育3.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63%;科学技术37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4.17%;文化体育与传媒24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24%;社会保障和就业1.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2.46%;医疗卫生80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3.22%;节能环保8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1.44%;城乡社区事务96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27%;农林水事务1.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24%;交通运输21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9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3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4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5.5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39%;住房保障支出9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8.64%;粮油物资储备事务5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2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其他支出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9.85%。农林水事务、教育、科学技术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4.39%、84.8%和34.6%,均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1.43%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中,部分支出项目超出预算,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绩效工资提标等预留安排资金在支出后列入相关预算科目,部分支出项目从其他项目支出中调整至有关项目,以及超收收入安排至相关预算科目所致。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一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工业总量不大,财政收入结构欠优,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还不够稳固;财政刚性增支因素较多,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大,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较大。这些都需要我们在2013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中,坚持用赶超发展的思路认真研究,积极解决。
  二、2013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2013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宜春”的总目标,继续坚持“稳中快进、难中取胜”的总基调,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着力培植可持续增长财源,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促进财政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幸福宜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依据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2013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2013年市级总预算草案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52.2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21.38亿元,其中:增值税16.69亿元,营业税40.75亿元,企业所得税12.62亿元,个人所得税1.89亿元,其他税收收入18.31亿元;非税收入30.9亿元,其中:专项收入4.09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4亿元,罚没收入4.35亿元,其他收入9.05亿元。
  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对市、县的税收返还等补助收入,减去上解省财政支出等,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179.95亿元,相应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9.95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21.01亿元;国防2368万元;公共安全10.7亿元;教育52.12亿元;科学技术1.13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3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14亿元;医疗卫生12.58亿元;节能环保1.37亿元;城乡社区事务7.62亿元;农林水事务16.04亿元;交通运输2.08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54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5924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6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351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11亿元;其他支出8.72亿元。支农、教育、科技支出分别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9.65%、35.46%和32.94%,均高于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17.4%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以上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的同级预算报市后,再汇编2013年市级总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13年市级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0亿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7.8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74%。其中:增值税29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6.66%;营业税3.7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6.9%;企业所得税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6.38%;个人所得税25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73%;城市维护建设税46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22%;契税9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95%;其他税收收入1.1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56%。
  非税收入2.13亿元,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04%,主要是一次性清理收入将大幅减少导致非税收入减收。其中:专项收入401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962万元;罚没收入2701万元;其他收入8625万元。
  上述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对市级的税收返还等补助收入,县(市、区)结算上解收入,减去上解省财政支出后,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15.2亿元,相应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2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61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3.85%;国防51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8.51%;公共安全1.29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3.28%;教育2.61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16.06%,主要是2012年调整预算中安排了高校化债资金8404万元,剔除该笔一次性支出,实际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5%;科学技术4238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8.48%;文化体育与传媒2603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3.57%;社会保障和就业1.7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1.28%;医疗卫生8662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0.81%;节能环保95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9.43%;城乡社区事务1.04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0.08%;农林水事务1.56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2.17%;交通运输6354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12.24%,主要是新增安排明月山机场运行补贴50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35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571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87.9%,主要是新增安排928万元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41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2.75%;住房保障支出1353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48.03%;粮油物资储备事务55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0.92%;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6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45.2%,主要是2012年调整预算中包含了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其他支出6075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63.8%,主要是2012年调整预算中包含了超收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林水事务、教育、科学技术支出分别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12.17%、15%和18.48%,均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0.56%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2013年市本级预算支出安排在坚持公共化、规范化和厉行节约原则的同时,贯彻过“紧日子”的思想,一切从紧安排,人员和公用经费按标准规范安排,落实到部门和单位的一般性项目除有政策要求外,原则上维持上年安排数不变。增加的经费安排,主要突出“四个必保”,即必保个人经费、必保部门正常运转、必保民生工程、必保到期需偿还的政府债务支出。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3年市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1亿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80万元,育林基金收入18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50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40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0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29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可安排收入总计3.61亿元。
  2013年市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61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1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8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29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10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25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10万元,主要是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租赁收入。
  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783.67万元。其中:相关税金支出105.57万元,土地收益金支出76.5万元,房产租赁登记费支出5.1万元,房屋维修费支出51万元,管理费支出25.5万元,市本级企业改革支出2520万元。结余226.33万元转下年使用。
  (三)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部门预算草案。
  市农村工作办公室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12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12万元。2、支出预算129.12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96.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7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是:农林水事务113.4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4.89万元,医疗卫生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万元。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9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5.1万元。2、支出预算945.1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87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1.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31万元;项目支出6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是:文化体育与传媒612.6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214.66万元,医疗卫生4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2万元。
  具体收支情况见宜春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宜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3年部门预算草案,请审议。
  各位代表,2013年,我市财政收支形势既存在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挑战。有利的方面:预计2013年中央仍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稳增长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宏观经济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契机;另外,我市近年来全力以赴主攻工业,主抓重大项目,一批重点项目投资拉动、传统产业产销回升、十大基础工程实施、招商引资企业投产等等,将为财政增收奠定较好的基础。不利的方面:当前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结构调整当中,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国内结构性减税、房地产调控还将继续深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扩大范围;加上政策性增支较多,财政收支平衡面临较大压力。
  为此,全市各级财政将齐心协力,克难攻坚,争取2013年财政总收入在2012年完成200.36亿元的基础上增长18%,达到23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在2012年完成132.43亿元的基础上增长18%,达到15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争取达到300亿元;全市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2013年预算任务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加快建设幸福宜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圆满完成今年预算任务,做好财政工作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宜春”的总目标,继续坚持“稳中快进、难中取胜”的总基调,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力促经济稳步发展。2013年,市本级财政新增安排2000万元,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和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安排32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工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锂电新能源专项资金),其中整合资金400万元实施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等四项考评;紧紧抓住“航空时代”、“高铁时代”契机,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市本级新增安排928万元,达到整合1678万元设立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继续安排55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积极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建设。2013年,继续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重大项目。新增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明月山机场航线及运行补贴,力促明月山机场项目建设;新增安排科技发展扶持资金250万元,达到整合资金超过1000万元建立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同时,认真研究国家财政性资金投资走向,及时跟进上级项目资金的安排分配动向,继续安排跑项争资奖励资金380万元,其中100万元专门用于重大项目和重点专项规划研究,并出台鼓励重大项目跑项争资政策,力争引进更多资金扶持我市重点项目尤其是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
  二是推进征管科学规范,力促税费应收尽收。强化收入跟踪分析,重点关注税收政策调整、支柱产业和重点税源的变化,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继续强化税收稽查联动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税收稽查力度,出台《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办法》,加强税收源头控管,严防跑冒滴漏。继续做好房地产税费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公共资源收入征收使用机制,规范政府资源收益管理,重点对公益性广告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公租房租金收入和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加强管理。
  三是推进幸福宜春建设,力促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建设幸福宜春目标任务,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财政支出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确保财政总支出的七成以上用于民生。2013年市本级用于公共财政政策和民生工程方面配套支出将达1.44亿元,比上年增加3203万元。足额配套城乡医保扩面和社保提标资金,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落实优抚安置和社会救助政策,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教育投入达到法定要求;继续统筹教育资金投入,努力化解中心城区“大班额”问题;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加强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着力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建立稳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渠道和运行机制,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财政支持力度,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市建设;坚持“生态立市”原则,安排1500万元努力打造“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和谐秀美乡村”;安排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生产、副食品供应、稳定物价及“农改超”政府奖补资金1200万元,切实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四是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力促管理科学精细。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社保基金预算,积极开展部门决算批复试点,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将新一轮中心城区体制调整落实到位,促进市、区财政共同发展;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力争公务卡使用覆盖所有县(市、区)预算单位;把绩效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始终,着力构建财政绩效管理机制,实施科技、计生等一系列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研究制定《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全程跟踪监督评审办法》,进一步规范投资评审;加大对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力度,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2013年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做好2013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乘党的十八大东风,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预算任务,为加速推进幸福宜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财政相关名词术语解释
   财政相关名词术语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个预算,即:公共财政预算(经常性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这四个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公共财政预算(经常性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5、社会保障预算:是指国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给,以便实现国家社会保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编制的预算。
  6、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7、财政总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8、地方财政收入:也称作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收入即为地方财政收入。
  9、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10、非税收入:是指政府在税收、债务收入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1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政府对集中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3、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4、财政经常性收入:指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取得的财政收入。根据财政部预字[2004]20号文件规定,原则上包括: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②中央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③中央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5、校安工程:全称为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16、“一卡通”:全称为惠农补贴“一卡通”。就是将国家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各种财政性补贴资金,实行“一户一折一号”管理,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入农户个人存折帐户的兑付方式,然后由农民自己到金融部门领取,从而防止资金通过部门和基层单位甚至个人发放带来的滞拨、克扣、挪用现象的发生。
  17、信息管税: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 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强业务与技术 的融合,进而提高税收征管 水平。
  18、金财工程:是我国正在实施的电子政务 战略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以覆盖各级政府财政管理部门和财政 资金使用部门的大型信息网络为支撑,以细化的部门预算 为基础,以所有财 政收支全部进入国库 单一帐户为基本模式,以预算指标、用款计划、采购定单以及财政政策 实施效果评价和宏观经济 运行态势跟踪分析为 预算执行主要控制机制,以出纳 环节高度集中并实现国库现金有效调度为特征的先进信息管理 系统。
  19、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在我国,除经国务院批准, 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四省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外,仅中央政府能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20、财政体制:是处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
  21、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
  22、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23、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4、管采分离:指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职能相分离。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履行政府采购的计划、管理与监督职能;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实施与执行。
  25、“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6、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省政府决定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并出台了实施意见。市政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相应出台了市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实施意见,通过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即:主攻 5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培育 50个创新型企业、实施50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设 5个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办好 5个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培育一批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大力提升宜春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新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宜春经济科学发展、赶超发展。
  27、三项法定支出:是指各级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规定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农业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全国研究开发经费应当占国民生产总值适当的比例,并逐步提高,同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全国研究开发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具本比例,由国务院予以规定。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截留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
  28、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这项规定被通俗地称为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
  29、公务卡: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
  30、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按照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行为过程、支出成本及其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使财政资金得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多方面的控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贯穿于财政支出安排和实施的全过程,是对财政支出效益、管理水平、投入风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是发挥财政调控功能,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科学性,促进财政支持社会经济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打印本页】【我要纠错】【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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