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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市2015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更新时间: 16-02-01 15:13:00 字体:【  

(2016年1月19日在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宜春市201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关于宜春市2015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以及《宜春市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说明》。市人大财经委结合初步审查和本次会上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5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08.77亿元,完成预算的98.71%,增长13.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5.03亿元,完成预算的98.24%,增长12.9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4.3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6.63%。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包括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下同)完成13.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3.6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43亿元,增长28.44%。

  市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8亿元,加上上级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基金预算总收入3.68亿元,市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8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15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5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737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589万元,结转下年3148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15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9.1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0.35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2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07亿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创新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监管,依法组织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300亿元。坚持厉行节约,着力保障民生重点支出,财政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预算资金绩效明显提高,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

  同时,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我市经济基础仍比较薄弱,经济总量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财政增收的压力仍然较大;财政财务管理与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仍有差距,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各项改革等。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全市财政总收入安排339.6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36.5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306.1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06.15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3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26.9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98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4亿元,加上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00万元,市级基金预算财力为4.04亿元,市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4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439万元,加上上年结转3148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为55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587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21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86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3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2亿元。

  同时,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了98个市级部门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为做好对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工作,本次大会对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重点审查。从审查情况来看,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总体上是可行的。

  按照法律规定,市人民政府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和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2016年预算草案和报告提交大会审议。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收入安排稳妥有据,支出安排重点突出,保证预算任务完成的措施切实可行。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级预算草案,批准《关于宜春市2015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关于2016年预算工作的建议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之年。为顺利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完善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将政府及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细化预算编制,建立完善预算项目库制度,逐步扩大项目经费列入年初预算的比重,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财政及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使用管理。积极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增强预决算透明度。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壮大财政实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培植财源,综合运用“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产业引导基金、助贷周转金等手段,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稳固的财源。充分发挥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发展基金作用,着力推动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建设。严格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的刚性。坚持综合平衡、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优先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积极应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公车改革等重大改革政策,确保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健全预算绩效考评机制,认真组织实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监督职能,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监督,落实问责机制,维护财经秩序。

  (四)深化财政改革,防范财政风险。创新财政体制机制,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积极跟进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应对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资源)、公共收费(收益)监管,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的控制、管理和问效,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信息来源: 宜春日报 【打印本页】【我要纠错】【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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