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用户名 密码
English RSS订阅 掌上宜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市情 >> 红色文化
红旗漫卷换新天
更新时间: 06-10-28 字体:【  

  1949年4月21日,毛泽东、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横渡长江,挥师南下,势如破竹。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

  解放宜春地区的部队,有第二野战军第4兵团13军和14军,第四野战军第12兵团45军和第15兵团43军和48军。

  首先进入宜春地区的部队是二野4兵团13军和14军。5月19日,天气晴朗,我13军38、39两个师由李家渡越过抚河,向丰城进击。丰城守敌一个团向赣江西岸撤退。敌军炸毁了桥梁,并将沿岸船只全部破坏,妄图阻止我军追击。时值赣江洪水猛涨,波涛翻滚,增加了渡江困难。但在丰城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到21日,我13军38师先头部队解放了丰城县城。

  我14军42师于19日向驻守樟树的一个营之敌发起攻击,该敌于当晚向赣江西岸逃窜,将赣江大桥炸毁。20日,我42师进占樟树,宣告清江县解放。

  6月1日,我48军144师先头部队进入奉新县干洲乡。4日,该师430团进入干洲潦河北岸休整。该团三营四连副连长李森之率领两排战士,在南岸土当头设立哨所。23日晚,深更半夜,被敌48军176师526团偷袭所包围。李森之率全体战士与数十倍于我之敌顽强战斗,消灭敌军30余人,最后与敌人拼杀,全部壮烈牺牲。解放后,干州人民为了纪念干洲战役中光荣牺牲的解放军指战员,在这里竖立了一座纪念碑,以示凭吊。

  6月3日,我43军128师382团一营,由安义进驻靖安,窜入靖安的敌军散兵,全部缴械投降。城内到处燃放鞭炮,欢庆翻身解放。

  7月8日,我48军144师430团从奉新干洲出发,分数路向奉新县城进发,追剿敌48军176师526团,该团遂向高安杨公圩方向逃窜。当晚,我430团进驻奉新县城,全城人民喜获解放。

  7月9日,我48军142师从新建长头lin(土旁凌)出发,溯锦河而上,挺进高安,正面进攻高安之敌48军176师。我43军127师从奉新出发,直插湘赣公路,切断高安敌军之退路。敌176师闻知我大军将至,不敢抵抗,于深夜将县城锦河的石桥炸毁一孔后,沿湘赣公路向西仓皇逃窜。10日凌晨,敌526团逃至高安、上高交界的杨公圩、泗溪一带,被我127师截住,经过3个小时的激战,敌两个营被全歼。是日上午,我142师胜利进驻高安县城,高安人民欢欣鼓舞,迎接解放。

  7月14日拂晓,我军12兵团45军135师405团向铜鼓县挺进,沿途搜索敌人。敌军闻风而逃,我军进城后未发现敌人,宣告铜鼓县城解放。

  同日,我48军142师424团先头部队,从高安杨公圩出发,经村前、新庄、棠浦、澄塘至敖桥,探察敌情虚实后,于15日凌晨,我142师在副军长兼师长欧致富的率领下,进占宜丰县城。宜丰人民举行隆重的仪式,欢迎人民解放军入城,喜迎解放。

  同日晚,我43军129师385团,在团长赵月光的率领下,进占上高县城,宣告上高解放。

  7月16日,我43军128师先头部队,分两路由东门、南门直插万载县城,守敌48师残部一个营负隅顽抗,我先头部队遂发起猛攻,激战半小时,守敌被歼。我48军142师从宜丰,经芳溪由小北关直进县城。富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万载人民,喜气洋洋迎接人民解放军,欢庆解放。

  7月17日凌晨,我13军39师先头部队115团三营七连,由分宜进入宜春县渥江乡,在枫林桥的禁山潭下,与敌46军一个团遭遇,双方爆发激战。敌集中全团兵力进攻,我七连一排排长李贵路、班长乔金旺等9名战士英勇牺牲。待后续部队赶到后,敌仓皇向西逃窜。敌46军撤退至宜春县城时,将秀江河上的浮桥、船只全部炸毁。

  我13军39师主力来到城北门外,隔秀江相望城南,一时无法渡河进城。幸得宜春人民的大力支援,将秀江上下游的竹木集中,临时抢搭起一座浮桥,才使部队于18日拂晓开进宜春县城。宜春人民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到处燃放鞭炮,敲锣打鼓,欢庆解放。

  至此,宜春地区10个县全部宣告解放,人民当家作主了。“一唱雄鸡天下白”。1949年10月1日,是一个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的光辉日子。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隆重的开国大典。毛泽东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这雄浑有力的声音如春雷响彻云霄,震荡着五大洲四大洋……

  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愿望终于实现了。(金生成)

 
信息来源: 宜春新闻网 【打印本页】【纠错留言】【关闭窗口】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联系我们 | QQ及时咨询 QQ及时咨询(2513807704)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bet365娱乐场下载 赣ICP备06000141号 赣公网安备 3609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