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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7-08-04 15:25:00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  

 

 宜春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宜卫管发〔20173

 

 

关于印发《宜春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袁州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宜春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宜字[2017]27号)文件精神,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宜春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四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2.市直职能单位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3.市直一般单位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2017717

 

附件1

 

“四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

考核实施细则

 

一、党委政府重视(10分)

党委政府(管委会)将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计2分,制定本区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计2分,成立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尽其职,责任落实计2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每召开一次计2分,最多4分。

二、工作机制落实(10分)

1.有独立的组织机构负责长效管理日常工作计2分,配备相应的编制人员计1分,有工作经费计1分,每年有工作计划、检查评比、工作总结计1分;下发联创联建文件,明确驻片驻点单位和工作职能计1分,开展联创联建工作督查和评比计1分。

2.有投诉平台计1分,投诉平台正常运转计1分,投诉处理及时计1分。

三、健康宣传教育深入(10分)

1.每个街道辖区内设有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型宣传广告牌以及标语、宣传栏,平均每个街道有1个大型广告牌计1分;每增加一块,加1分,最多2分。

2.区、街道、社区三级设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织并落实工作人员计1分,每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每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计1分。规范设置并按时更新辖区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计2分。

3.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并维护保养良好计1分,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计1分。

4.办公场所有规范的禁烟标识,无人抽烟或有人劝阻吸烟计1分;辖区内无烟草广告计1分。

四、市容市貌管理到位(40分)

1.背街小巷和居民区(20分)

1)路面硬化,平坦无积水,无杂草,沟渠密闭;垃圾池、垃圾桶密闭,数量足够;无旱厕粪窖。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1分;发现一处旱厕粪窖扣2分。

2)清扫保洁及时到位,无垃圾落地、积存,垃圾桶干净无污垢。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1分。

3)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落实“门前三包”;早夜市、流动商贩做到“定时定点定品种”(“三定”地点需要有固定公示牌),不使用燃煤,无现场烹饪、炒制、烧烤食品,无油污垃圾污染地面,散装食品有“三防”设施。此项共计7分,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1分。

4)无“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无露天焚烧垃圾;无违规饲养禽畜;房前屋后无积水和敞开式储水容器。此项共计3分,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1分。

2.集贸市场(15分)

1)农贸市场的活禽销售、水产区和熟食销售建设、设施达标,大型密闭市场有农残检测室,每个摊位配备垃圾桶,有毒饵盒和灭蚊蝇灯。此项共计7分,活禽区不达标扣4分,其他一处不达标扣1分;集贸市场地面硬化平坦无破损,下水道通畅,公厕达标计2分;市场示意图、管理制度、健康教育栏和农残检测结果上墙公示计1分。

2)划行归市,清扫保洁及时,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摊位台立面整洁;公厕免费,干净无异味,设施能正常使用;垃圾房密闭无渗漏。此项共计3分,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1分。

3)四害密度达标;无“十乱”现象;餐饮店亮证经营;此项共计2分,发现一只活鼠扣0.5分,其他一处不达标扣0.1分。

3.在建(待建)工地(5分)

工地围挡规范,按照要求张贴公益宣传,设置健康教育栏;出入口硬化并有清洗设施,车辆进出未污染外环境计2分;工地内整洁有序,无生活垃圾积存计1分;食堂亮证经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无积水、无旱厕计2分。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1分,发现旱厕扣2分。

五、病媒生物防制达标(10分)

1.指定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计1分;有除四害专项工作经费计1分。

2.按照要求完成辖区范围内非公共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4分,毒饵盒密度不够一处扣0.1分,一个毒饵盒不达标扣0.1分,一处未投药扣0.2分,投药不规范扣0.1分。

3.四害密度达标计4分,发现一只活鼠扣0.5分;发现一只蟑螂扣0.1分,一处苍蝇密度超标扣0.1分,有蚊子叮咬一处扣0.1分。

六、群众满意度较高(10分)

市民和游客对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满意计10分,满意度每减少10%1分。

七、激励创新奖励(10分)

1、辖区内乡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得3分;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得1分;创建国家乡镇成功或辖区内有国家卫生城市乡镇得5分;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成功或辖区内有省级卫生乡镇得2分。

2、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或创建工作得到国家书面表扬或作典型发言的,得3分,作一般交流的得1.5分;得到省书面表扬或作典型发言的得2分,作一般交流的得1分。

3、开展了无烟单位创建与评比,得1分;社区内建设了健康步道(200米以上),新建一处得1分。

4、开展了有特色的长效管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后向全市推广的,得3分。

以上每项累计加分,加满为止。

 

附件2 

市直职能单位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

考核实施细则

 

一、领导高度重视(10分)

将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得2分,成立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得2分,制定本单位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落实专人负责得2分,班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每召开一次得2分,最多4分。

二、工作机制落实(15分)

1.有指定的组织机构负责长效管理日常工作计2分,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计2分,每年有工作计划、检查评比、工作总结计1分。

2.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干部进驻街道社区履行联创联建职责计2分;切实履行职责,得到街道社区认可计3分。

3、下属单位未出现影响长效管理工作的情况计2分;挂片驻点的街道社区未出现影响长效管理工作的情况计3分。下属单位或挂片驻点的街道社区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三、工作深入开展(25分)

1.办公区和所辖住宅区设有规范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栏、标语计5分。

2.设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织并落实工作人员计1分,每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开展职工和住宅区居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计2分。规范设置并更新辖区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计2分。

3.办公场所有禁烟标识计1分;无人抽烟计1分,未发现烟头、烟灰缸计1分。

4.单位住宅小区内垃圾池密闭,清扫保洁到位,无垃圾落地、积存;路面硬化平坦,绿化带养护到位无种菜现象;无旱厕;无违规饲养禽畜;无“十乱”现象,楼道无杂物,无“牛皮癣”;房前屋后无积水和敞开式储水容器;规范设置毒饵盒。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2分,发现旱厕扣5分。

5.单位住宅区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此项共计2分,毒饵盒密度不够一处扣0.2分,一个毒饵盒不达标扣0.2分,一处未投药扣0.5分,投药不规范扣0.5分;发现一只活鼠扣1分;发现一只蟑螂扣0.2分,一处苍蝇密度超标扣0.5分,有蚊子叮咬一处扣0.2分。

四、履行工作职责(40分)

此项评分是根据包片领导机关、10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和其他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履职考核,其中市委宣传部既是包片领导机关,也是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

(一)包片领导机关工作履职情况

指导、督促、帮助所包片区抓好各项工作。此项计40分。对挂点片区长效管理工作负连带责任,片区每发现一处问题,包片领导机关扣挂点片区所扣分数的一半。

(二)市委宣传部履职情况

1.包片工作履职情况(20分)

指导、督促、帮助所包片区抓好各项工作。此项计20分。对挂点片区长效管理工作负连带责任,片区每发现一处问题,扣挂点片区所扣分数的一半。

2.专项工作履职情况(20分)

1)督促指导各相关职能单位履行职责,在城区内营造浓厚的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主要包括督促相关单位在城区主要出入口设立标志性国家卫生城市宣传牌、在城区内大型宣传牌(屏幕)播放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内容。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2)每季度对媒体开设健教栏目,开展健教活动、禁控烟活动的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开展了督查并通报情况计4分;各媒体开设栏目及开展宣传情况计11分,各媒介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三)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履职情况

1.市文明办

1)各街道社区联创联建包片挂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确保无空白、无重叠,搭配合理计20分,有一家单位或街道社区缺漏扣1分。

2)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有详细合理的督导工作方案计4分。

3)每季度督导、通报联创联建工作落实情况计16分,每少一次扣4分。

2.市城管局

1)配合其他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此项共计5分,由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评分。

2)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城市主次干道路面硬化平整无积水,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达标,数量充足;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在城区公园内建设健康步道;市政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标;户外无烟草广告。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

3)主次干道无“十乱”现象;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4)垃圾收运车辆密闭化运输,垃圾箱体无污垢;垃圾日产日清,路面垃圾清理及时,作业规范。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5)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公用设施管理规范,制度上墙,定期进行消杀并记录,“四害”密度达标。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6)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落实“门前三包”;早夜市、流动商贩做到“定时定点定品种”(“三定”地点需要有固定公示牌),不使用燃煤,无现场烹饪、炒制、烧烤食品,无油污垃圾污染地面,散装食品有“三防”设施。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7)市政施工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余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实施密闭运输。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开展水质监测工作;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2)指导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活动。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3)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两证齐全。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亮证经营,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要求。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4)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门诊设置、健康教育、医疗废弃物处置、控烟等工作规范到位。。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5)每年组织2次以上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组织、督导公共外环境除四害行动,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配合其他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此项共计5分,由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评分。

2)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事故计15分。

3)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持证生产;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小餐饮店、小食品店等亮证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条件达标,有清洗消毒措施,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此项共计2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5.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1)农贸市场的活禽销售、水产区和熟食销售建设、设施达标,大型密闭市场有农残检测室,每个摊位配备垃圾桶,有毒饵盒和灭蚊蝇灯;地面硬化平坦无破损,下水道通畅,公厕达标。此项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2)农贸市场的市场示意图、管理制度、健康教育栏和农残检测结果上墙公示;划行归市,清扫保洁及时,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摊位台立面整洁;公厕免费,干净无异味,设施能正常使用;垃圾房密闭无渗漏;无“十乱”现象;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熟食店、餐饮店亮证经营,“三防”设施健全;无车辆进出市场。此项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3)农贸市场四害密度达标。此项共计3分,发现一只活鼠扣0.5分,其他一处不达标扣0.1分。

4)专业市场地面硬化平坦无破损,绿化养护到位,无泥土裸露;公厕达标;店招规范无污损;车位规划有序;环卫设施设置规范合理;有毒饵盒。此项计7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5)专业市场无废旧轮胎、瓶罐坛等积水储水物品外置;公厕辆免费,干净无异味,设施能正常使用;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清扫保洁及时,无垃圾积存;无“十乱”现象,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此项共计8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6)专业市场四害密度达标;此项共计2分,发现一只活鼠扣0.5分,其他一处不达标扣0.1分。

6.市公安局

1)配合其他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此项共计5分,由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评分。

2)废品收购有证经营,无出店经营行为,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不污染周边环境;制订犬类管理办法并严格执法;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盲流乞讨人员管理。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3)禁止城区门店设置外置音响、高音喇叭,及时制止广告噪音及经营性噪音的扰民行为。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4)城区交通设施整洁完好,及时更新、设置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正常,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及时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此项共计1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7.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1)配合其他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此项共计5分,由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评分。

2)在建(待建)工地设置达标围挡,围挡30%的面积用于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按照要求规范设置并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3)防尘抑尘措施到位,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规范使用;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施工安全规范落实;职工宿舍、厕所、洗浴间符合卫生要求;工地内无积水、污水和生活垃圾积存;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工地周边环境无建筑垃圾和泥土污染,无生活垃圾堆积。此项共计7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如建筑垃圾和泥土污染路面,发现一起扣1分。

4)食堂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条件达标,有清洗消毒措施,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5)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四害”密度达标。此项共计3分,发现一只活鼠扣0.5分,其他一处不达标扣0.1分,发现旱厕扣5分。

8.市房管局

1)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卫生设施齐全,垃圾桶干净整洁无破损;路面无破损积水,绿化带养护到位;设有建筑垃圾暂储点;停车位规划合理。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2)有门岗值班和安全巡视,清扫保洁及时到位,垃圾不落地,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规范;景观水体清理及时,干净无漂浮物;无“十乱”现象和种菜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宠物不随地便溺。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发现一起违规饲养畜禽扣1分。

3)有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或宣传栏;规范设置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计10分。

4)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四害”密度达标。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只活鼠扣0.5分,其他一处不达标扣0.1分。

5)二次供水符合要求,有相关检测结果。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

9.市交通运输局

1)机场、车站环境整洁美观,禁烟标识明显,卫生设施完善,有卫生保洁队伍,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电子显示屏播放国家卫生城市宣传以及健康教育相关内容;有劝阻吸烟人员,规范设置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服务区域内无烟草广告及其标志;内设商店证照齐全,香烟柜台有警示标识;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四害”密度达标。此项共计2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发现活鼠扣2分。

2)公交站台整洁卫生无破损,公交站牌美观洁净无破损或缺失;公交站台广告栏有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内容,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国家卫生城市宣传以及健康教育相关内容。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3)公交车及出租车车体无破损,车容美观,内外整洁,有座套且及时换洗。司乘人员文明规范,无车窗抛物行为。车内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司机禁止在车内吸烟,并劝阻乘客吸烟,车内无烟头、烟灰。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4)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国家卫生城市宣传以及健康教育相关内容。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四)其他成员单位职责

1.市环保局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此项共计20分,发现一次雾霾天气扣0.5分,出现一次水源地水质污染扣5分。

3)督导、检查、监测医疗机构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确保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2.市财政局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将长效管理工作经费、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健康教育经费和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单独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拨付;设立长效管理工作奖励资金。此项共计25分。

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市政大厦、宜阳大厦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卫设施建设达标,清扫保洁及时到位,无垃圾落地、积存,垃圾桶干净无污垢。路面无破损无积水,无“十乱”现象;按要求设置并更新健康教育栏。此项共计12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四害”密度达标。此项共计3分,发现一只活鼠扣0.5分,其他一处不达标扣0.1分。

3)市委大院小区内垃圾池密闭,清扫保洁到位,无垃圾落地、积存;路面硬化平坦,绿化带养护到位无种菜现象;无违规饲养禽畜;无“十乱”现象,楼道无杂物,无“牛皮癣”;房前屋后无积水和敞开式储水容器;按要求设置并更新健康教育栏;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四害”密度达标。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1分。发现一只活鼠扣0.5分,其他一处不达标扣0.1分。

4.市体育局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广工间操。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3)新建、维护体育健身设施。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当年没有新建健身设施扣5分。。

4)将在城区建设健康步道列入中长期工作规划,每年新增一处健康步道。此项共计5分。

5.市教育局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四害”密度达标。此项共计2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3)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6.市农业局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屠宰场设施齐全,环境整洁,操作规范;临时储猪舍卫生无异味,排泄物清洗及时,粪窖密闭,及时拖运清理。此项共计2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

7.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城投总公司、市水利局、市公路局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在建(待建、闲置)工地和收储土地设置隔离围挡,围挡无破损;利用隔离围挡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使用面积不得低于30%;场地内无菜地、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无旱厕、无卫生死角;在建工地防尘抑尘措施到位,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规范使用;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洗浴间符合卫生要求;建筑垃圾实施密闭运输,工地周边环境无建筑垃圾和泥土污染。此项共计2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如建筑垃圾和泥土污染路面,发现一起扣1分。

3)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四害”密度达标。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只活鼠扣0.5分,其他一处不达标扣0.1分,发现旱厕扣5分。

8.市旅发委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旅游景点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此项共计25分,发现一处不达标公厕扣5分。

9、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打击查处非法医疗广告,禁止播放、刊登非法医疗广告。此项共计25分,发现一个问题扣5分。

10、宜春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开设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专栏,刊播长效管理工作新闻。此项共计20分。

2)不刊播非法医疗广告。此项共计5分,发现一起扣1分。

1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此项共计20分。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扣20分。

12、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支队、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发现通报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反馈。此项共计15分,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1分,情况报送、反馈不及时每次扣0.5分,同一问题再次出现加倍扣分。

2)办公区环卫设施完备,清扫保洁到位,无垃圾落地,无“十乱”现象,规范设置毒饵盒。此项共计15分,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2分。

3)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四害密度达标。此项共计10分,发现一只活鼠扣1分;发现一只蟑螂扣0.2分,一处苍蝇密度超标扣0.5分,有蚊子叮咬一处扣0.2分。

五、激励创新奖励(10分)

1、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或创建工作得到国家书面表扬或作典型发言的,得2分,作一般交流的得1分;得到省书面表扬或作典型发言的得1.5分,作一般交流的得0.5分。

2、在联创联建工作中工作成效突出的加3分。

3、获得无烟单位先进的加3分。

4、开展了有特色的长效管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后向全市推广的,得3分。

以上每项累计加分,加满为止。

附件3 

市直一般单位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

考核实施细则

 

一、领导高度重视(15分)

将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得3分,成立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得4分,制定本单位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班子领导有专人负责得4分,班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每召开一次得2分,最多4分。

二、长效工作机制落实(30分)

1.有指定的组织机构负责长效管理日常工作计3分,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计5分,每年有工作计划、检查评比、工作总结计2分。

2.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干部进驻街道社区履行联创联建职责计2分;切实履行职责,得到街道社区认可计3分。

3.下属单位未出现影响长效管理工作的情况计5分;挂片驻点的街道社区未出现影响长效管理工作的情况计10分。下属单位或挂片驻点的街道社区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

三、健康宣传教育深入(25分)

1.办公区和所辖住宅区设有规范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栏、标语计10分。

2.设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织并落实工作人员计1分,每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开展职工和住宅区居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计2分。规范设置并更新辖区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计2分。

3.办公场所有禁烟标识计2分;无人抽烟计2分,未发现烟头、烟灰缸计1分。

4.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推广工间操计5分。

四、辖区环境卫生管理(20分)

1.单位办公区和住宅区内垃圾池密闭,清扫保洁到位,无垃圾落地、积存;路面硬化平坦,绿化带养护到位无种菜现象;无旱厕;无违规饲养禽畜;无“十乱”现象,楼道无杂物,无“牛皮癣”;房前屋后无积水和敞开式储水容器;规范设置毒饵盒。此项共计17分,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2分,发现旱厕扣5分。

2.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此项共计3分,毒饵盒密度不够一处扣0.2分,一个毒饵盒不达标扣0.2分,一处未投药扣0.5分,投药不规范扣0.5分;发现一只活鼠扣1分;发现一只蟑螂扣0.2分,一处苍蝇密度超标扣0.5分,有蚊子叮咬一处扣0.2分。

五、激励创新奖励(10分)

1、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或创建工作得到国家书面表扬或作典型发言的,得2分,作一般交流的得1分;得到省书面表扬或作典型发言的得1.5分,作一般交流的得0.5分。

2、在联创联建工作中工作成效突出的加3分。

3、获得无烟单位先进的加3分。

4、开展了有特色的长效管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后向全市推广的,得3分。

以上每项累计加分,加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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