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江西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精神,我市积极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截至目前,我市2017年已关闭退出煤矿11处,退出产能60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300%,并全部通过市、县两级验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宜春市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完成情况公示公告表 宜春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组 2017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