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卢新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小文同志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免去:
朱凤英、邬云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郑晓勇同志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曾广莲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何江平同志的市水利局调研员职务;
欧阳柏林同志的市统计局调研员职务;
徐招南同志的市司法局调研员职务;
肖辉明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刘选明同志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李长生同志的市审计局调研员职务;
王春玲同志的市财政局调研员职务。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