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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卢新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分类:其他有关文件
  文件编号:宜府字〔2017〕27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17-03-22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C00000-0203-2017-0021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卢新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小文同志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免去:

  朱凤英、邬云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郑晓勇同志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曾广莲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何江平同志的市水利局调研员职务;

  欧阳柏林同志的市统计局调研员职务;

  徐招南同志的市司法局调研员职务;

  肖辉明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刘选明同志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李长生同志的市审计局调研员职务;

  王春玲同志的市财政局调研员职务。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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