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关于推荐曾波同志到宜春市交流挂职的函》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曾波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挂职为期一年)。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