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江西省绿化委员会授予南城县等20个县(市、区)“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宜春市宜丰县、靖安县、高安市榜上有名。这意味着宜春市在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础上,成为全省为数不多的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的设区市。 自《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活动意见的通知》印发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深入贯彻“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内容,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激励措施,搞活创建机制,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全市通过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城市植树造林,增加城市森林面积,构建城市生态系统,提升城市生态功能,努力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再上新台阶。(田宏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