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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黄渭高
副组长:蔡劲松
成 员:易文扬 徐 晖 梁山定 叶 娜 龚向东 丁香根 黄省东 宋云波 丁 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叶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怀宇、李圣华、彭国梅、贾清华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国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 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0年10月31日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 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 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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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办法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2010年11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4号)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已由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1月29日
第一条 为了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经济文化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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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宜春市政府办公室2011年普法工作计划
·宜春市政府办公室2011年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关于调整挂点帮扶袁州区飞剑潭乡周源村工作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赴各县(市、区)政府办督导综治工作的通知
 
  宣传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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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行政机关公文制作在格式上应注意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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